食品藥物安全署(署長:吳佑璟)為了加強對海外直購化妝品的安全管理,於3月31日修訂並公布了包含品質檢查方法、使用現況調查範圍、危害信息公告程序等內容的《化妝品法施行細則》,自4月2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修訂是基於《化妝品法》的修訂而制定,該修訂為食品藥物署提供了公佈涉及危害的海外直購化妝品的資訊依據,相關法規自2025年4月1日及2026年4月2日生效。

主要修訂項目包括:有關海外直購化妝品的危害信息公告、對產品標示的確認檢查及物理化學和微生物分析檢查、以及對海外直購化妝品消費者的性別、年齡、購買和使用情況、受害案例等進行統計調查。

食品藥物署表示,將繼續通過對有危害疑慮或消費者關注的海外直購化妝品的購買檢查,建構符合國內流通化妝品水平的安全管理體系。並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務必仔細確認產品的成分、有效期限及使用注意事項等資訊。